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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北京2月25日訊 記者陳麗平 受國務院委托,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楊棟梁今天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上,作安全生產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這次安全生產法修改突出了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預防。
  楊棟梁說,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2002年制定的安全生產法施行10餘年來,對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由於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快速發展進程中,安全生產基礎仍然比較薄弱,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安全防範和監督管理不到位、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屢禁不止等問題較為突出,生產安全事故還處於易發多發的高峰期,特別是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產的各方面工作亟須進一步加強。
  楊棟梁指出,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中央領導同志多次就安全生產工作提出要求,強調安全生產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紅線”;要深刻汲取用生命和鮮血換來的教訓,築牢科學管理的安全防線;安全生產既是攻堅戰也是持久戰,要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創新安全管理模式,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升監管執法和應急處置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健全各項制度,嚴格安全生產責任,對安全隱患實行“零容忍”,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按照中央領導同志要求,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對現行安全生產法進行修改完善,為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十分必要。
  據介紹,2011年12月,安全監管總局向國務院報送了安全生產法修正案送審稿。法制辦多次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部分地方人民政府、各類企業、有關行業協會、研究機構和專家的意見,進行實地調研,通過互聯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會同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對送審稿反覆研究、修改,對有關問題多次協調,形成了安全生產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已經2014年1月15日國務院第3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楊棟梁說,做好安全生產工作,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是目標,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是根本,強化政府監管是關鍵,嚴格責任追究是保障。這次安全生產法修改重點強化三方面的制度措施:一是強化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解決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用發揮等問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問題;二是強化政府監管,完善監管措施,加大監管力度;三是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加重對違法行為特別是對責任人的處罰力度,著力解決如何“重典治亂”的問題。
  熱點聚焦  (原標題:安全生產法修改突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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